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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日期: 2025-10-28

为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服务学校发展,为2026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国赛遴选和培育优秀作品,决定开展浙江师范大学第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

二、赛事内容

结合学校实际,浙江师范大学第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参赛对象

2026年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6年6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五、参赛形式

1.大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鼓励跨年级跨学科合作参与。对于跨校、院(系)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2.参赛团队需提交项目申报表和项目文本。项目文本由项目介绍材料支撑材料组成,申报项目的作品文本包括20ppt介绍材料、10页详细介绍材料和20页佐证材料(封面、封底、目录均计入总页数)并转成PDF格式,评审阶段将以审阅该材料为主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5.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鼓励研究生将团队的科研成果转化。

六、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分院赛、校赛个阶段。

1.院赛阶段提交要求如下

1电子版材料:各参赛队伍应1115日17:00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和项目材料打包“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fazcxcyb@163.com

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竞赛项目文本(PDF格式,项目介绍材料+支撑材料);

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2)纸质版材料各参赛队伍应1115日17:00交至法学院(26幢)3楼致远斋

竞赛项目申报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份);

竞赛项目文本(文本按项目介绍材料、支撑材料顺序合并装订,每张ppt一页纸,双面打印,一式份)

注:作品汇总表信息须与申报书一致,电子材料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请各参赛队伍务必仔细核对。

2.校赛阶段2025年12-20263

主要围绕作品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团队协作,融合背景意义、市场痛点、前沿性、科学性、先进性、已有成果、股权和融资需求、发展前景、项目落地进度等进行陈述答辩。组委会将综合专家意见和赛制导向,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备战省赛。

七、竞赛奖励

1.比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并根据竞赛情况设置各类集体奖和单项奖

2.在校赛中表现优秀的项目,将获得被推荐参加其他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机会,并有机会获得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资助。

、其他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竞赛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竞赛推荐汇总表.xlsx

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docx

 

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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