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室: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兼职兼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师人字〔2016〕3号)的文件精神,现对田峰兼职兼薪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3日—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据实向院办反映,电话:8229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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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院关于对田峰兼职兼薪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5-10-13
                      
                     各系、科室: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兼职兼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师人字〔2016〕3号)的文件精神,现对田峰兼职兼薪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3日—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据实向院办反映,电话:82298616。  来源:法学院  |  作者:  |  访问次数: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