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师学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过本人申请、情况摸排、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工办邵禹文反馈,电话0579-8229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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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6-2027学年2026级新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日期:
2026-10-08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师学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过本人申请、情况摸排、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工办邵禹文反馈,电话0579-82298617。 来源:法学院 | 作者: | 访问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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