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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实务”微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 2026-09-08

浙江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实务”微专业招生简章

Enrollment Brochure for the “Foreign-Related Legal Practice” Micro-Major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一、微专业介绍

“涉外法治实务”微专业由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牵头建设,面向学有余力的优秀本科生。微专业紧扣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与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需求,依托学院在涉外(非洲)法治领域的特色优势——浙江省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与浙江省司法厅共建的涉外法治(非洲)研究中心、与金华市委政法委共建的涉外(非洲)法治研究院,以及与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大学、喀麦隆雅温得第二大学共建的中非法律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平台,坚持“法学+外语+其他”交叉融合,以真实案例和实务项目驱动教学,构建“核心课程—案例实训—场景实战”递进式培养体系。学生将在深耕原专业的基础上,掌握国际规则适用、涉外法律文书写作、国别法律风险研判等核心能力,能够胜任涉外企业法务、涉外法律服务等岗位工作,并为国内外深造、参与国际组织实习与全球治理实践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亮点

(一)实务驱动:涉外法官、涉外律师、企业法务进课堂,真实案例贯穿教学全过程;

(二)稀缺赛道:深耕涉非法治特色,推动法学与区域国别研究交叉融合,形成差异化优势;

(三)平台矩阵: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省厅共建研究中心+市委政法委共建研究院+海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培养目标

(一)知识目标:掌握国际法核心规则与涉外基础规范;理解重点国家(尤指非洲)的营商与法律生态,并熟练运用法律检索与比较法分析的实用方法。

(二)能力目标:能运用法治思维识别与防控企业海外法律风险;能用法律英语阅读写作法律文书,并产出国别风险报告、企业合规指引等实务成果。

(三)素养目标:厚植家国情怀与全球视野,恪守法治与职业伦理;养成跨文化适应力与终身学习习惯,培养能在真实涉外场景中自信胜任专业角色的复合型实务人才。

三、招生对象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面向全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五分制)不低于2.5;通过 CET-4

(二)招生计划:20人。

四、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期

学分

学时

授课方式

性质

考核方式

涉外法治导论

3

2

32

线上+线下

理论+实践

考查/实践/考试

涉外法律英语

3

2

32

线上+线下

理论+实践

考查/实践/考试

涉外律师实务

4

2

32

线上+线下

理论+实践

考查/实践/考试

涉外民商事审判实务

4

2

32

线上+线下

理论+实践

考查/实践/考试

企业出海合规案析

4

2

32

线上+线下

理论+实践

考查/实践/考试

总计

3-4

10

160






五、学制、学分及证书

(一)学制:1

(二)学分:10学分

(三)学习证明发放:学生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由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统一颁发“涉外法治实务”微专业学习证明;本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登记信息,不授予学位。考核不合格的(包括不及格、不参加考核等),不予颁发学习证明;中间退出的(无论自愿还是经学院评估后建议),不予颁发学习证明。

六、教学安排

(一)共设置1个教学班、1名班主任;报名人数不足时,视情况暂缓开班或并入下一年度的教学计划;

(二)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中的周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报名、选拔方式

(一)报名方式:有意向修读的学生须于2026920日前,如实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实务”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至报名邮箱wuwei@zjnu.cn

(二)选拔方式:经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并通过后,予以录取并公布名单;必要时,增加专家面试环节;

(三)录取学生由开课学院统一报学校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咨询电话:0579-82298619

法学院202698

0908 浙江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实务”微专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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