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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 2026-07-06

关于举办第届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为促进我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建设,提升案例研究与教学水平,提升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理论应用水平,发掘、提炼、传播当前公共管理领域实践中的优秀创新案例,为推广先进适用的公共管理理念、方法和模式提供案例借鉴,秉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原则,决定举办第十届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暨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经济管理案例竞赛(公共管理赛道)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

承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


二、大赛主题

主题不设,自主选择。研究对象为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


三、赛道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为全校在读本科生,在校或毕业一年内的研究生(含MBA/MPA),不受专业限制。参赛资格和学历层次由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审核。

2.每支参赛队伍一般不超过5名学生,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混合组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竞赛分研究生、本科两个组别进行,各类别学生不能跨类、跨校组队参赛。各参赛队伍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随意更换队员。


四、竞赛形式和要求

1.竞赛以案例作品形式参赛,参赛团队以实践调研为基础,采用自主选题的方式,选择某一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对象(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通过深度调研,运用公共管理领域的相关理论,深入分析研究对象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撰写成参赛案例(参赛文本撰写要求见附件1)。

2.为确保案例调研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公益性,参赛案例应取得研究对象的同意。推荐参加省赛的队伍需要提前取得研究对象出具的纸质授权书(见附件2)。政府调研案例由所调研的政府机构出具,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难以出具证明的,后期可由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统一找教务处审核并出具证明承诺案例的真实性;非政府公共组织案例由所调研的组织出具。

3.参赛作品须为本团队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作品有任何造假、剽窃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或撤销奖项。

4.已获往届浙江省大学生经济管理案例竞赛省级奖项的作品不得报名参加本届竞赛。

5.参赛作品文本内容中不得出现学院、作者及指导老师等任何可以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赛程安排

1.确定选题,开展研究。自本通知发布后,参赛选手自行组队,自主确定选题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运用公共管理领域的相关理论,深入分析研究对象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撰写成参赛案例,总结中国之治与浙江经验在公共管理领域的最新探索与实践。

2.撰写案例,报名参赛。请参赛团队于202698日(星期2359前将参赛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统一打包发送至法学院邮箱(fazhengxxb2019@163.com),每支参赛队伍报名表文件名为“学院名+队名+研究生/本科生+报名表”参赛作品文件名为“学院名+队名+研究生/本科生+参赛作品”,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3.文本评审,现场答辩。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参赛团队提交的书面文本进行匿名评审,并根据书面文本评审成绩高低,确定若干项作品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决赛暂定于2026918日(星期举行,决赛通知在文本评审后另行发布。现场答辩每支队伍约12分钟,其中团队陈述7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每队限派3人参加。书面文本和现场答辩评分标准以第十届浙江省大学生经济管理案例竞赛通知为准(详见附件4)。参赛团队最终成绩由书面匿名评审成绩(50%)和现场答辩成绩(50%)两部分构成。


、奖项设置

1.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设置最佳文本奖和最佳风采奖,进入现场答辩环节作品中书面文本匿名评审成绩最高者获最佳文本奖,现场答辩成绩最高者获最佳风采奖。

2.对参赛获奖队伍,由承办单位以竞赛委员会的名义发文公布,并颁发奖励证书,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3.根据比赛结果,拟择优7组队伍参加省赛,其中研究生不超过3支参赛队。



、报名联系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学工办张楠楠,0579-82298617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张欣萍,13567357975

fazhengxxb2019@163.com


附件

附件1:案例研究报告结构.docx

附件2:版权页信息.docx

附件3:第十届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暨省赛选拔赛报名表.docx

附件4: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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