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学校学科评议组和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小组综合评议,同意推荐钱嘉宁同志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12月5日至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法学院院办反映。联系人:刘璇,联系电话:0579-82298616,电子邮箱:liuxuan1903@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12月5日
|
|
法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小组推荐结果公示 日期:
2025-12-05
根据学校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学校学科评议组和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小组综合评议,同意推荐钱嘉宁同志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12月5日至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法学院院办反映。联系人:刘璇,联系电话:0579-82298616,电子邮箱:liuxuan1903@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12月5日 来源:法学院 | 作者: | 访问次数: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