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上午,关于“研习非洲法的态度与方法”主题讲座在26幢301大会议室顺利举行。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特邀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洪永红教授莅临开讲。本次讲座由方桂荣副教授主持,杨福学老师、申钟秀老师以及我校部分师生共同参与。

讲座正式开始前,我院为洪永红教授举行了隆重的聘任仪式。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李海良老师为其颁发聘书,正式聘请洪永红教授担任浙江省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浙江师范大学)特聘顾问。
—— PART 01 ——
讲座内容
讲座开篇,洪永红教授以非洲国家数量为切入点,厘清了非洲相关基础认知,破解了多个认知误区,点出中外分类标准存在差异,进而引出泛非主义的广义与狭义概念,为后续法律研究奠定了认知基础。
谈及非洲法研究的立场,洪永红教授提出“唯实”“唯中”两大核心要求:“唯实”强调需立足客观事实,重视实地考察,摒弃单一书本依赖;“唯中”要求立足中国立场,服务国家战略与企业“走出去”需求,同时在仲裁等场景保持中立。

在研究方法方面,洪永红教授认为在研究过程中要坚持理论结合实际,运用历史唯物论与辩证法分析问题。他借鉴非洲法本土化经验,系统阐释了比较法的三个层次:叙述比较法需忠实呈现非洲法原貌,评价比较法侧重对比不同法律体系的异同,而沿革比较法需探究法律差异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洪永红教授特别强调实地考察的重要性,保障一手资料的获取。

讲座尾声,洪永红教授推荐了《非洲法律》系列丛书、非洲列国志等优质研究资源,强调外文资料应优先查阅非洲国家法律原文,避免依赖二手中文翻译。在英文翻译上,需遵循“信达雅”原则,优先保证忠实原文与通俗易懂。
—— PART 02——
互动环节

互动讨论

在互动问答环节,洪永红教授针对非洲投资安全、非盟法研究方向等核心问题逐一解答。他提出,投资安全问题可通过商会与履行社会责任予以解决;非盟法研究则应立足中非合作视角,重点关注其在政治稳定与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同时剖析其机制层面的缺陷。
会议的最后,方桂荣老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向洪永红教授致以诚挚的感谢。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字| 吴通泽
图片| 吴通泽
编辑| 吴通泽
初审| 张楠楠
二审| 周咪咪
终审| 李海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