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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预告】尖峰法学论坛第43期 《民法典》的双重法律地位及其法秩序效应

日期: 2025-11-04

主讲人谢鸿飞研究员

主持人陈醇教授

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19:00

地点:法学院208报告厅

 

【主讲嘉宾简介】

谢鸿飞,197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研究院特聘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研究成果分获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等荣誉。

 

【内容简介】

民法典具有法典和基础性法律的双重地位。其规范内容的广度和体系化程度满足了最严格的法典化标准,其规范多为原理性的自然规则,堪称法典化的蓝本。其作为基础性法律的正当性主要在于:它调整最重要和最普遍的社会关系、整合了社会领域的价值并建构了“国家-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框架。民法典的双重法律地位决定了它既是私法基本法,也是私法保障法。前者决定了它与特别民法的关系,后者可调适私法和公法关系。特别民法为生成中的法律,法政策属性突出,且价值权衡结果变动不居,不宜纳入民法典。民法典与特别民法应恪守法秩序的融贯性,以保持私法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但同时应警惕抹煞组织法和行业法特性的“民法帝国主义”。民法典作为私法保障法与公法形成对峙格局,但两者在涉及公共利益等领域存在沟通,不存在一般性的公法优位或私法优位原理。国家通过私法手段实现公益目的 的行为应受基本权利约束,立法也应警惕将特别民法作为“公法遁入私法”的方式。行政机关创设新型财产权时应恪守平等原则。

欢迎广大师生前往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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