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师学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过本人申请、情况摸排、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31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工办邵禹文反馈,电话0579-82298617,邮箱shaoyw2021@126.com。
 法学院2025-2026学年新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xlsx
法学院2025-2026学年新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xlsx 
2025年10月29日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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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院2025-2026学年新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日期:
                      
                      2025-10-29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师学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过本人申请、情况摸排、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31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工办邵禹文反馈,电话0579-82298617,邮箱shaoyw2021@126.com。 
 
 
 2025年10月29日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来源:法学院  |  作者:  |  访问次数: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