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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日期: 2025-09-17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和学制

     我院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如下:

推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硕士学位点推免生

接收专业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120400

公共管理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较大;

4.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成绩位列年级前茅。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5.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 份 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 份 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6.《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加盖党委章;

7.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注:本校考生参加复试前,须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6-320)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校外考生须在92417:00前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按“姓名+推免”命名发送至邮箱faxueyuan@zjnu.cn

四、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 注册

申请人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信息注册。

 2. 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922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3)复试开始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

  3. 复试安排

  第一批:924-26日:学院审核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组织复试,根据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与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考虑,评定复试成绩。复试安排具体详见日程安排。

  第二批:根据第一批复试结束后的实际报名情况安排,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面试、外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

其中专业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发展潜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侧重考核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50分,面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二)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150分,合格分为9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体检

推免生拟录取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4.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信息公开与监督

1.学院官网:https://fxy.zjnu.edu.cn/

2.学院电话:0579-82298622;邮箱:faxueyuan@zjnu.cn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法学院2026年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1

9月16日

(周三)

发布实施细则

法学院网站

法学院官网:  https://fxy.zjnu.edu.cn/

2

9月24日

(周三)

17:00前

提交申请材料

并核验

本校考生:26幢320室校外考生:发送至邮箱faxueyuan@zjnu.cn

 

3

9月25日

(周四)

上午9:00-12:00

推免考生报到

及核验身份

(线上考生连线测试)

26幢320室

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yzw.zjnu.edu.cn/)

4

9月25日

(周四)

下午2:30开始

思政考核

外语口语测试

专业面试

26幢324室

 

5

9月26日

(周五)后

考生网上确认

 

 

 

                                                              法学院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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