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师学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过本人申请、情况摸排、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7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工办邵禹文反馈,电话0579-82298617,邮箱shaoyw2021@126.com。
2025年7月3日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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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5-2026学年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日期:
2025-07-03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师学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过本人申请、情况摸排、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7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法学院学工办邵禹文反馈,电话0579-82298617,邮箱shaoyw20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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