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暑假留校的有关通知,现将法学院暑期留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条件
留校申请需家长知情并同意,申请时请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的截图(模版见附件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要求申请:
1.因考博、考研、考公等学习需要(原则上只批准大三或研二学生);
2.因导师或专任教师要求并批准的科研需要(需指导老师签名的情况说明,包括具体事项、时间、去向等内容,申请时提交情况说明书的截图,模板见附件二);
3.因要参加即将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需要(需指导老师签名的情况说明书,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去向等内容,申请时提交情况说明书的截图,模板见附件二);
4.因校、院等单位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需要(申请时请上传公示截图,或单位证明截图)。
二、办理流程及住宿安排
1.留校申请办理。学生在期末教学安排结束后,确需申请留校的学生请于2025年6月11日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递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审批通过),学院将于6月16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流程进度请自行线上关注查看。
2.学生住宿安排。今年暑期进行集中改造的楼宇(桃源14幢、杏园1幢和7-9幢,启明1-2幢)申请留校的同学安排临时集中住宿,其他楼宇原则上住原寝室。暑期学生公寓改造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造成生活不便,如噪音影响、区域性停水停电、生活环境影响、周末或夜间施工等情况,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是否留校,如确需留校的,请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三、用电保障
暑期公寓统一限电时间安排。金华校区学生公寓(除已通过留校申请审核的寝室外)于7月2日上午8:00停电,并于9月6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四、暑期留校管理
暑期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服从统一安排,请自觉遵循以下规章制度,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学生本人负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2.遵守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留宿他人,不使用热得快等违规电器,不在楼宇内吸烟、使用明火,不得前往非正规场所游泳等;
3.暑期实行请假出入校制度,外出时提前向辅导员请假报备,说明时间、去向及事由,按时返校销假,并保持通讯畅通;请假审批后,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返校,遵守公寓管理中心关于住宿的统一安排,进出公寓主动刷脸并出示证件;
4.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外出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妥善保管财物,远离危险区域,遇突发安全事件及时联系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
5.言谈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师大学生形象;
6.每周向辅导员、班主任和家长汇报自己的近况;
五、学院老师联系方式
本科生:王老师,0579-82298617
研究生:郑老师,0579-82298617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附件一
暑期留校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
本人XXX(家长姓名),是XX(年级专业班级)XX(学生姓名)的家长,因本人孩子XX(留校原因),同意XXX暑期留校住宿,留校时间为XX月XX日--XX月XX日,留校期间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学院暑期留校管理,一切后果自负。
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暑期留校学生指导老师知情同意书
本人XXX(指导老师姓名),是XX(年级专业班级)XX(学生姓名)的指导老师。本人指导的学生XX(学生姓名),因参加XXX(具体科研项目或者学科竞赛名称、时间、去向等情况),同意XX暑期留校住宿,留校时间为XX月XX日--XX月XX日,留校期间作为指导老师将定期联系学生,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学院暑期留校管理。
指导老师签字:
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本科生需要,研究生请删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