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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5年暑期留校的温馨提示

日期: 2025-06-06

根据学校暑假留校的有关通知,现将法学院暑期留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条件

留校申请需家长知情并同意,申请时请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的截图(模版见附件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要求申请:

1.因考博、考研、考公等学习需要(原则上只批准大三或研二学生);

2.因导师或专任教师要求并批准科研需要需指导老师签名的情况说明,包括具体事项、时间、去向等内容,申请时提交情况说明书的截图,模板见附件二

3.因参加即将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需要需指导老师签名的情况说明书,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去向等内容,申请时提交情况说明书的截图,模板见附件二);

4.因校、院单位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需要申请时请上传公示截图,或单位证明截图)。

二、办理流程及住宿安排

1.留校申请办理。学生在期末教学安排结束后,确需申请留校的学生请于20256月11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递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审批通过,学院将于616前完成线上审核,流程进度请自行线上关注查看。

2.学生住宿安排。今年暑期进行集中改造的楼宇(桃源14幢、杏园1幢和7-9幢,启明1-2幢)申请留校的同学安排临时集中住宿,其他楼宇原则上住原寝室暑期学生公寓改造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造成生活不便,如噪音影响、区域性停水停电、生活环境影响、周末或夜间施工等情况,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是否留校,如确需留校的,请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三、用电保障

暑期公寓统一限电时间安排。金华校区学生公寓(除已通过留校申请审核的寝室外)于7月2日上午8:00停电,并于9月6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四、暑期留校管理

暑期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服从统一安排,请自觉遵循以下规章制度,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学生本人负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2.遵守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留宿他人不使用热得快等违规电器,不在楼宇内吸烟、使用明火,不得前往非正规场所游泳等

3.暑期实行请假出入校制度外出时提前向辅导员请假报备,说明时间、去向及事由,按时返校销假,并保持通讯畅通请假审批后,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返校,遵守公寓管理中心关于住宿的统一安排,进出公寓主动刷脸并出示证件;

4.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外出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妥善保管财物,远离危险区域,遇突发安全事件及时联系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

5.言谈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师大学生形象

6.每周向辅导员、班主任和家长汇报自己的近况

五、学院老师联系方式

本科生:王老师,0579-82298617

研究生:郑老师,0579-82298617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附件一

暑期留校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

    本人XXX家长姓名XX年级专业班级XX学生姓名家长因本人孩子XX(留校原因),同意XXX暑期留校住宿留校时间为XXXX--XXXX日,留校期间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学院暑期留校管理,一切后果自负。

 

        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

                                             

 

 

 


附件二

暑期留校学生指导老师知情同意书

    本人XXX指导老师姓名XX年级专业班级XX学生姓名指导老师本人指导的学生XX(学生姓名),因参加XXX具体科研项目或者学科竞赛名称、时间、去向等情况),同意XX暑期留校住宿留校时间为XXXX--XXXX日,留校期间作为指导老师将定期联系学生,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学院暑期留校管理

 

指导老师签字:

                             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本科生需要,研究生请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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