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古祖雪
主持人:田峰
时间:2025年5月29日(周四)14:30-16:30
地点:法学院·26-208会议室
【主讲嘉宾简介】
古祖雪,男,1958年2月生,湖南省醴陵市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及国际专利、版权和竞争法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1987年6月破格晋升副教授,1991年10月破格晋升教授。1992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1993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2002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曾任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社会科学系主任、法律系主任、文法学院院长,衡阳师范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西湖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国际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外审专家。
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通信法。
主持完成“国际通信法律制度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8项;出版著作10部;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6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摘或转载的论文30多篇。代表性著作有:《国际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国际法学专论》,科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国际通信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4年出版。代表性论文有:《后TRIPS时代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国际关系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国际造法:基本原则及其对国际法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治国之法中的国际法:中国主张和制度实践》,《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现代国际法的多样化、碎片化与有序化》,《法学研究》2007年第1期;《TRIPS框架下保护传统知识的制度建构》,《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于2023年3月退休。
【内容简介】
从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诚信表现、顺应现代国际法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理性选择等角度谈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法理基础,重点探讨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国内接受问题,介绍条约国际法的转化法与并入法的两种接受方法与各国实践情况,深入分析其利弊得失。关于条约适用于中国的问题,在考虑条约自身属性与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应明确补充立法的条件、权限与程序;应适当突出“条约优先于一般法律”的普遍适用地位并承认国际习惯高于一般法律的效力,以此彰显我国作为大国的责任担当与规避违反国际法义务的风险。
欢迎广大师生前往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