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搜索:
教学工作
 
您的位置:首页  教学工作  本科生教育

法学院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24-04-25

毕业论文答辩是本科生毕业论文后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通过答辩方可取得成绩。为保证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的总体要求

(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查重检测、交叉评审及校外评审通过,取得答辩资格的同学方可参加答辩。

(二)各专业分若干答辩小组,各小组有3名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答辩工作由答辩组长组织开展。

(三)各答辩小组设答辩秘书1名,协助答辩组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及后期工作。

(四)毕业论文答辩由学院教务办统一安排,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在581400开始进行(有特殊情况,组内老师商定,并报教务办备案),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五)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

1.由组长介绍毕业论文答辩小组成员,并宣布答辩会正式开始。

2.宣布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顺序安排。

3.答辩过程分两个阶段:

1)学生陈述:包括选题意义、论文的主要内容与观点、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等。

2)答辩组成员提问,答辩学生回答问题。每位同学答辩过程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答辩组成员讨论,宣布答辩结果。答辩组长组织填写答辩意见。

(六)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需根据指标分值进行评分并填写评审意见。毕业论文总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成绩比例不超过20%,“良好”成绩比例不超过60%中等(含中等)以下成绩不低于20%。第一次论文检测未过的同学原则上不能评优。

(七)无故不参加论文答辩,成绩记零分。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或无故不参加论文答辩,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答辩学生

1.学生须于56日前完成答辩稿检测查重,所有环节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答辩。论文检测相似比不得高于20%答辩稿检测只有2次机会,第2次检测不通过则论文成绩就不及格,终稿检测1次机会),获得答辩资格的同学56日前将答辩稿纸质版一式三份送交至学院教务办。

2.根据答辩要求准备好答辩汇报材料,可制作答辩PPT

3.准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会,提前20分钟到场,中途不得随意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答辩组长同意。

4.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根据相关意见修改毕业论文,整理答辩记录,完善过程材料。

(二)指导教师

1.各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和审核学生毕业论文,56日前在系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稿审核,完成系统里的评语和成绩录入。

2.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要求学生根据意见修改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做好指导和审核,须在两周内完成。

(三)答辩组组长

1.提醒各答辩组成员准时参加答辩。

2.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组织填写答辩小组意见和商定好成绩等级,并于515前完成系统里的评语和成绩录入。

(四)答辩组秘书

协助答辩组长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做好毕业论文答辩过程的服务工作,并做好答辩记录。

三、毕业论文定稿材料上交须知

答辩后学生须根据答辩意见进一步对论文正文和过程管理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反复核校,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形成终稿上传至毕业论文系统,具体要求后续通知。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参考依据.doc

2.法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doc



                         

法学院教务办


来源:法学院  |  作者:  |  访问次数:12